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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洛工商〔2011〕25号)


各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分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省局对企业年检工作的要求,为做好2010年度企业年检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
  推行网上年检,是企业登记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工商部门延伸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能,扶持企业、服务经济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环境创优年”,打造便民高效服务平台的新举措。通过网上年检系统申报年检,可以降低企业年检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符合低碳环保的理念,还可以有效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系统廉洁行政。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我省从2011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且网上年检率要达到100%。为保证我市内资企业网上年检工作顺利开展,市局成立网上年检工作领导小组,由贾玉民副局长任组长,李在印、张树民、潘伟、徐占峰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局监管科、注册科、信息中心、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管科,李在印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贾敬献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市局系统企业网上年检工作的指导、网络技术支持、协调等具体工作。(联系电话:63196117)
  各单位要把企业网上年检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实行一把手工程,在设备、人员安排上要给予充足保障。企业网上年检率是否达到100%,将作为对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之一,对网上年检率排名位次靠后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年度目标考核中视情扣分。
  二、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不断优化市场主体
  (一)严格登记事项审查。按照《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查企业登记事项是否名副其实,若发现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要责成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登记。对违反《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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