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投资担保类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2011〕27号)
各县(市)局、分局(支队),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投资担保类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展投资担保类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加深,我市信用担保行业取得较快发展,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近年来,由于我市投资担保类企业在数量上迅猛发展,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甚至不少投资担保企业和有相关业务的企业在其经营过程中并不是依法从事投资担保、管理和咨询等经营活动,而是打着投资担保、管理和咨询业务的旗号,从事高息发放贷款和以高额利息吸纳民间资金等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没有真正成为中小企业信贷的“绿色通道”,与市委、市政府的初衷相差甚远,极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社会隐患不容忽视。为认真贯彻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整顿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通知》(洛政办[2011]2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市投资担保类企业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市企业融资行为规范、有序和健康发展,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全市工商系统利用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之际,集中对我市投资担保类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投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为宗旨,以市委市政府“环境创优年”为依托,以企业年度检验为平台,牢固树立审慎监管理念,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的方针,实行规范整顿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全面落实工商部门加强对投资担保类企业执法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维护信用担保行业市场秩序,以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以《
公司法》、《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和《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以投资担保企业,与投资担保企业有相关业务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理财类企业以及未经许可实际开展投资担保业务的企业为整治范围,以查处“两虚一逃”、无证无照经营、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为整治重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和纠正投资担保企业以及与其有相关业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投资担保类企业规范化经营,有效维护健康、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