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长效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各单位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管方式,努力做到“一提醒二引导三审查”。一提醒是针对因为食用和玩耍毫无质量保障、甚至有害的食品、玩具,造成孩子生病、家长担心、老师烦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反弹严重等现象,要制订出校园周边红黑榜提醒制,将监管情况、处罚情况告知学校,提醒学生不要到这类店购买商品。二引导是通过例会、上门宣传等形式分别对校园周边的经营者和在校学生开展《消法》、《
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并进行法律宣传,引导教育经营者提高守法经营意识。以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为契机着重发挥了维权站、维权小哨兵的联络、维权、监督作用,引导帮助家长和广大师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远离假冒伪劣和“三无食品”,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的良好氛围。三审查一是审查重点行业,以学校周边各类经营户为重点,加大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玩具、劣质文具以及书报刊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查处“三无”及过期商品,杜绝无照经营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地区网吧、电子游戏厅、录象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食品安全的重点检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还学生一片洁净的天空;二是审查商标广告和装潢、包装标识。看外包装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的行为,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等情况;三是审查食品质量。查看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户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散(裸)装食品;食品经营户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执行“一票通”台账制度,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各单位要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纳入工商所目标绩效考核,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推行网格化监管。要进一步完善经济户口,严格落实信用分类监管措施,加强行政指导,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和社会监督力度,巩固整治活动取得成果,逐步实现对我市校园周边各类经营主体的长效监管。
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是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整治情况直接关系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结果,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更关系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战略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综合整治工作自查和总结,市局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单位综合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整治结束后,将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每月30日前,填报《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到市局监管科,6月30日前撰写专项治理工作总结一并上报,对于整治中的经验做法和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