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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2011〕32号)


各县(市)局、分局(支队),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安排,扎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市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关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切实加大对我市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整治力度,全面净化学校周边社会经济文化环境,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工作,市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市校园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以市场、商场、超市、娱乐场所、书店、音像点、小食品店、小卖部为重点整治场所,以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非法出版物和劣质文具、玩具等为重点整治对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积极开展清理整顿,全面规范校园周边经营秩序,确保我市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有序、稳定。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我市校园周边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类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书刊、音像制品等内容健康向上,无证无照经营销售“三无”食品、劣质玩具、劣质学生用具、伪劣商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水平得到全面提升,校园周边文化环境切实得到改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主要任务、分工和工作重点
  1、积极开展校园周边市场秩序整治。重点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商品质量、经营秩序、经营环境,倡导文明经商、诚实守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校园周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具体由市场合同管理科、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负责组织、指导、协调)
  2、着力净化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坚决取缔娱乐场所、电子游戏、网吧等各类无照经营,严格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开办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电子游戏、歌舞厅等经营场所。(具体由企业和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注册登记科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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