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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健全责任制度,严格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流通监管)机构负责流通环节食品监管综合协调,承担食品流通许可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管工作。内外资企业登记注册机构负责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登记管理,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内外资企业监管机构负责依法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机构负责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涉及工商机关的相关职责。广告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食品广告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食品广告。12315投诉举报机构负责受理和依法分流、处理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商标管理等机构分别负责查处食品市场不正当竞争、传销、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纪检、监察机构要对食品市场监管执法工作进行行政监察。要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基层,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全市各级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职能机构在工作中既要坚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加强内部间的相互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区域间、地区间以及与卫生、农业、质检、公安、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整体合力。要密切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适时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要强化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舆论引导和监督,增强消费信心。
  (四)强化督导,狠抓检查落实
  各单位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工商机关领导干部和职能机构都要深入执法监管第一线,认真调查研究,了解一线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要把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市局将适时组织对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暗访和交叉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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