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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工商办〔2011〕55号)


各县(市)局、分局(支队),市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协会:
  现将《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
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省工商局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就全市工商系统2011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部署,以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为目标,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夯实和规范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基础性工作,推进完善经营者自律体系,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深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确保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推进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食品经营行为规范有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整顿工作任务和重点
  (一)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执法行动。要结合农村食品市场的特点,继续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村)镇、农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农村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以农村商场、超市和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以节日性、季节性食品和农村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销售假冒、仿冒和“山寨”食品等违法行为。规范连锁配送和送货下乡经营食品行为,严格规范农村食品经营秩序。要切实规范农村市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机制,监督落实市场开办者的责任,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要继续按照总局下发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强化规范管理,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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