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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局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消保科会同相关成员单位组建,市局负责食品流通监管的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消保科科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市局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
  4、向市政府、省工商局汇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5、完成市局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消保科。负责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理和预警防范等工作,研究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督促县市区局和直属分局预防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工作,协调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宣教科。负责组织开展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对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情况、案件查处情况进行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市场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食品批发市场、集(农)贸市场、食品超市等集中交易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4、公交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查处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囤积紧俏生产、生活物资,牟取非法收入,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大要案件的查处工作。
  5、监管科、注册科及外资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主体资格进行核查,并对其违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登记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6、商广科。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企业有关商标违法问题的依法查处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单位在食品安全事故期间对涉案食品违法广告依法责令停止发布和查处。
  7、法制科。负责做好食品安全案件或者社会广泛关注的行政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参与指导各单位食品安全事故有关法律、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8、监察室。负责按照有关程序和权限,对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9、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网络和技术手段工作,为处置食品安全事故期间的信息传递提供专用信息通道,保障应急响应期间各级信息网络畅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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