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增设双休日、节假日服务窗口。派业务能力强的骨干人员到窗口值班,保证双休日、节假日正常办理请办事项。
6、建立科学的催办制度。实行全过程追踪问效,及时搞好信息反馈,并对请办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进行登记,确保不漏事、不压事、不误事。
四、当天不能办结的,主动上门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建立完善上门服务制度。
1、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请办事项,当天不能办结的,承办单位要指派专人于次日上门服务,直至办结。
2、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请办事项,承办单位要与请办人约定上门服务时间、地点,说明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3、上门服务要态度热情,认真负责,特事特办。严格按照政策法规和服务承诺办理请办事项,不得向服务对象提出任何额外要求。
4、承办单位不得以人员少、工作量大为由拒绝上门服务。确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局领导汇报。
五、三日不能办结的,及时上报局主管领导
1、凡能当日办结的事项,绝不能拖到次日;凡有时限规定的事项,绝不能超出时限。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办结时限的请办事项,从受理之日起,超过3个工作日不能办结的,由承办单位提交《请办事项三天不能办结报告单》(见附件2),经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上报局主管领导。
2、承办单位要认真查找迟办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请办事项。自身难以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局领导请示解决,决不允许解决不了问题又不报告。
3、局相关领导接到《请办事项三天不能办结报告单》后,要及时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加快解决问题的措施。仍不能解决,应立即作出《请办事项三天不能办结报告单》,经局主要领导签发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六、逾期不办结的,追究相关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层层建立岗位责任制,把每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窗口,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建立完善投诉机制。各单位要将局纪委办公电话67185351、67188865和12333作为统一的投诉电话对外公布。局纪委要认真调查落实逾期不办理的投诉事项,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局纪委将利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各部门、各单位限时办结制度落实情况实施实时监控,并定期通报限时办结有关情况。
七、抓好限时办结制度的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