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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民政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民政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郑民文〔2010〕4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0年全市民政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0年全市民政法制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民政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各项法制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各级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为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提供良好法制保障。
  一、适时召开全市民政法制工作会议
  传达贯彻全国民政法制工作会议及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9年的民政法制工作,分析形势,部署2010年的工作任务。
  二、继续加强民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
  局机关各处室、各有关单位要按照2009年11月印发的《郑州市民政局关于认真做好民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的意见》(郑民文[2009]286号)的要求,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备案的文件,审查率要达到100%。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错必纠。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适时启动民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本次清理,重点清理以往制发的有违法内容的、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抵触的以及其他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定。
  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有关处室和单位应当认真研究,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异议申请人。
  三、建立实施行政执法投诉制度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要求,年内出台《郑州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法》,建立民政系统受理执法投诉制度。制定受理执法投诉案件的办理流程,认真受理处理群众投诉事项,保障行政执法投诉事项有受理、有处理、有反馈。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民政行政争议和纠纷。
  四、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裁量阶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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