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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评优评差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评优评差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我市社会福利机构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社会福利机构开展评优评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通过评优评差活动,加强对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服务对象营造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二、评比范围
  全市所有老年公寓、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
  三、评比内容
  (一)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1.有学习培训、安全管理、饮食卫生管理、考勤、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值班和查房等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
  2.建立和完善院长、会计、出纳、服务员、炊事员、治安保卫员等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有用工合同、院民有入院协议。
  4.有院民守则。
  5.有工作人员管理规范,日常管理有记录、有评价、有奖惩措施落实情况。
  6.专业技术人员要持证上岗。
  (二)做好院容院貌美化工作。
  1.有完好的大门和围墙,大门前有完好的院牌。
  2.房屋庭院干净、整洁,主要路面硬化。
  3.院内有娱乐、健身等活动器材。
  4.院内种有花草树木,环境优美。
  (三)强化生活服务工作。
  1.居室配设用品齐全;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室内白天开窗通风,无杂物、无积尘、无异味。
  2.餐厅配设餐桌、座椅、碗橱、菜谱栏、垃圾桶、冰柜和餐具消毒等设备。每周有食谱,每月召开一次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满意率达到90%以上。
  3.院民入院前应进行体检,不符合入院规定的不得入院。有院民健康档案和体检记录,设置有医务室,并配备必要的医疗器械和常用药品。
  4.院民衣着干净得体,定期换洗衣物、床单,定期晾晒被褥,定期修剪指甲、洗头、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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