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实施阶段(5月至12月中旬)
各级地税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围绕“和谐建设年”活动的目标任务,主要采用以下载体,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和谐建设年”活动全面深入开展:
1.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期间,计划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三场专题讲座:地税和谐建设专题讲座、税务文化建设专题讲座、心理健康专题讲座。讲座采取视频会的形式,各市、县局设分会场,扩大授课面,帮助地税人员弄清“和谐”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促使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
2.开展“和谐单位”与“和谐家庭”争创活动。通过和谐争创活动,第一,把地税和谐理念、和谐内容、和谐实践具体化、形象化,有利于地税人对和谐地税文化的认知和认同,促进和谐地税文化深入人心;第二,开展和谐争创活动的过程,也是统一认识、思想熏陶、实践深入、理性升华的过程;第三,和谐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通过和谐争创活动的开展,推出典型,为今后长期的和谐建设提供榜样;第四,开展和谐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和谐建设氛围,促进“和谐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
3.举行和谐建设最佳创新项目和最佳《和谐公约》评选。促进各单位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各单位开展活动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
4.举行“和谐地税在我心中”演讲比赛。通过演讲比赛交流学习体会,检验学习效果,推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5.征集、展示和谐建设格言名句。各级地税机关在本系统内征集“和谐建设格言名句”,并在本机关最明显的地方署名原创或推荐人公开展示,以营造和谐文化氛围,促进和谐理念深入人心。要求人人参与推荐。区局机关在全区地税系统范围内征集,在区局办公楼大厅显示屏上滚动展示。活动结束时,集中印制《广西地税和谐建设格言名句集锦》。
6.成果升华。结合广西地税文化建设,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与和谐争创活动,对我区地税系统业已形成的和谐地税文化与和谐地税精神的理论和实践作一个系统的总结归纳,促使其升华为理论化系统化的广西地税人和谐思想行为的规范。通过活动的开展,促使和谐地税文化的精髓深入人心而成为大家自觉追求的目标和自觉遵守的思想行为规范,达到提高地税队伍思想政治水平,增强地税人员修养,刷新地税形象的目的。
7.交流和宣传推动。充分利用《广西地税研究》、《地税简报》、地税网站等阵地,以及编辑活动的快报、专报,交流各单位活动开展的经验和成果;运用板报墙报、学习园地等,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力宣传地税人和谐建设成果,推动活动的开展,以求抓出实效。
(四)检查总结阶段(2011年12月下旬至2012年1月)
根据区局“和谐建设年”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年终绩效考评,对各级地税机关及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考评,认真总结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成果,同时,认真抓好成果转化工作。区局将对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确保“和谐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和谐地税既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税事业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加强基层建设,提高基层建设水平,推进地税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开展“和谐建设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构建和谐地税的使命感和紧迫感,自觉地担负起建设和谐地税的责任,切实加强和改善对构建和谐地税工作的领导,把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协助抓,主管部门牵头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和谐共建的组织领导格局。
(二)深入发动,全员参与。推进地税和谐建设,需要全体地税人员的共同努力。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各级地税机关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全体地税人员积极参与,提高对和谐建设意义、目的、内容和要求的认识,要把领导者的主导作用与广大地税人员的主体作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作用,从地税基层抓起,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全员共建,充分调动干部参与和谐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团队精神,营造人人知和谐、人人讲和谐、人人护和谐、人人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措施,精心组织。和谐建设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内容丰富,要求高,各级地税机关要根据区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统筹规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措施,务求实效。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逐项逐条研究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工作目标,明确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建设。
(四)创新载体,丰富内容。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在区局安排布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和谐建设年”活动的形式及内容,出实招、出新招,努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具有当地特色和自身特点的品牌项目,推动各项活动落到实处。要把和谐建设活动与创先争优和各项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深化主题,充实内容,拓展领域,推动活动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要把思想教育与实践养成结合起来,在广泛开展文明和谐宣传教育的同时,把文明和谐理念贯穿到各项实践活动之中,使干部职工在实践中深化认识、增进理解,使文明和谐的基本要求成为全体地税人的自觉行为。要立足干部群众乐于参与和便于参与,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增强和谐建设系列活动的感染力、吸引力。要坚持用新的思路、新的载体和新的抓手,不断改进工作,使全区地税系统“和谐建设年”活动始终保持强盛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