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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各项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转发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各项工作的通知
(京民救发〔2011〕205号)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民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各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1〕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县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进一步落实今年汛期各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高度重视汛期工作;二是提前准备,措施到位,继续做好救灾应急准备;三是落实制度,及时报灾,加强灾情管理规范化和程序化;四是部门联动,密切配合,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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