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审要求。
项目评审细则由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参赛作品必须具备以下特性。
1.创新性。商品设计构思新颖、独特,技艺或品种独创,易被旅游者接受,时尚性强,融情感、消费于一体,不落俗套。传统工艺推陈出新。与高新技术有机结合,有自主知识产权。
2.文化性。突出表现海南文化内涵及文化元素,地方特色鲜明,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
3.实用性。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密切结合生活实际,有生活情趣,寓用于乐,包装、色彩应用合理、美观大方,便于携带。
4.工艺性。鼓励采用绿色环保的海南本土原材料,制作工艺精良,材质选用合理。
5.技术性。设计结构合理,符合相关产品的国内外技术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
6.生产可行性。新产品创意设计可以是样品模型,也可以是效果图纸,但需要具有规模化生产可行性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九、发动工作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点联合省内有关协会、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负责海南、广东、长三角和北京等地区的发动工作。
(二)海南灵狮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重点负责港、台、国际区域和部分国内设计园区、设计企业及院校的发动工作。
(三)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重点负责发动期间的媒体全程宣传,配合做好发动工作。
十、参赛要求
(一)大赛采用在线报名形式,报名网址:http://www.sunshineaward.org,填写“2011(首届)海南国际旅游商品工业设计大赛报名表”。如无法进行网上报名,可手动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与作品一起发送邮件到指定邮箱:sunshineaward@163.com。
(二)提交作(产)品设计研究报告,包括设计定位研究、消费群/市场调研、设计摘要、设计分析说明 (产品创意及概念描述、产品定义与效果图、技术、材料、工艺、色彩、与现有产品分析比较等)、产业化前景分析、产业化基础说明、成本及市场价值分析、社会价值分析、产业化实施计划等。
(三)提交作(产)品设计方案。参赛作品为实物作品类,须提供样品和产品外观概念设计图;参赛作品为创意设计类,须提供所设计商品整套设计方案(含电子版)。
十一、奖励
(一)终评获奖作品奖励。按不同主题分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及最佳组织奖。如某些主题中因奖项空缺而形成的资金节余,将流转至下届大赛滚动使用。
(二)设计产品产业化扶持。对大赛已实现对接的可产业化获奖作(产)品,按照相关科技扶持、产业发展资金或产业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