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黑政发〔2011〕3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已经省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序言
(1)知识产权已成为国家或地区之间竞争的关键要素。随着经济与科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发展的重要战略性资源和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因素,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后危机时代经济转型和应对全球化竞争的客观要求。
(2)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必然要求。在装备、石化、能源、食品等支柱产业以及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标准,有利于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龙头企业(集团),带动我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将自主创新作为促进科技发展和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对于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4)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省知识产权发展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专利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商标注册量大幅增长,中国驰名商标日益增多,版权产业不断发展。但与国内先进省份对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比,我省的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知识产权意识较薄弱,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需大幅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亟待改善等。因此,全面提高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围绕全省“八大经济区”-3-和“十大工程”建设,深入贯彻落实《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为基础,以提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重点,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商品化、产业化、集群化发展为方向,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大幅提升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创新型省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