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06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和《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创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建立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按照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主体地位的要求,通过建立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创新企业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建立,以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临港重化工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为依托,由我省具有绝招绝技的技能大师领办,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培养一批具有绝技绝活的高技能人才,扶持一批能够继承传统技术工艺的能工巧匠。到2013年,在全省建成100个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三、职责任务
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职责与任务是:
(一)攻关:发挥技能人才团队优势,立足企业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解决生产技术难题。
(二)传艺: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为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三)研发: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