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改委关于桐庐县疏港公路综合码头至深澳段工程(320国道复线)项目建议书批复的函
(浙发改函〔2011〕107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桐庐县疏港公路综合码头至深澳段工程(320国道复线)项目建议书的函》(浙交函〔2011〕132号)及桐庐县发改局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随着桐庐富春江船闸的扩建改造,富春江航道优势将日益显现。桐庐县疏港公路综合码头至深澳段工程(320国道复线)对于完善区域路网,缓解现有320国道日益增长的交通流量,满足桐庐综合码头港口集疏运的需求,促进区域经济有着重要的意义。项目符合《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桐庐综合码头,与春江路交叉,利用已建宝兴路约1.0公里与320国道相接,沿钱塘江干堤内线布线,经滩头、柴埠、舒湾、胡家边、窄溪、赵家、姚家,终点位于江南镇荻浦村,与320国道平交,并与杭新景高速深澳互通连接线相接,主线长约13.2公里。另在主线K12+080处建东舒线连接线约1.1公里。项目合计建设里程约14.3公里。
项目主线采用交通部颁《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中的一级公路标准兼顾部分城市道路功能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3.5米。东舒线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12米。主线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东舒线连接线汽车荷载为公路-Ⅱ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8.4亿元,建设资金除由省交通运输厅给予补助外,其余由桐庐县政府筹措。项目由桐庐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四、其他
在可研阶段深化线位论证,优化与交叉路线的设计。据此开展土地预审、项目选址、环境保护、节能评估等前期工作。
根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