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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二O一一年一季度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报


  三、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试验岗位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足

  一是有2家企业存在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约占被抽查企业的5%;二是少数技术负责人、试验室负责人等主要工程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岗位管理能力偏弱,不能有效履行对混凝土质量管理控制的职责。

  2.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

  一是有14家企业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的留存不符合要求,约占被抽查企业的33%;二是有7家企业原材料进场复试批次或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约占被抽查企业的16%,其中北京建顺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未对部分水泥进行进场检验,已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五条对该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三是部分粉煤灰、砂子质量不合格。其中被抽检原材料不合格企业及项目如下:

  (1)北京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粉煤灰细度不合格;

  (2)北京看丹合力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不合格;

  (3)北京城建九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颗粒级配不合格;

  (4)北京中建宏福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颗粒级配和细度模数不合格;

  (5)北京高强路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砂子含泥量不合格。

  3.试验室质量管理工作不到位

  一是部分企业存在着部分试验仪器设备未计量检定或检定过期、试验仪器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配置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本次检查共有6家企业存在这类问题,约占被抽查企业的14%。二是部分企业存在使用试验标准规范过期、试验项目不全和资料归档不符合要求等问题。本次检查共有18家企业存在这类问题,约占被抽查企业的42%。三是部分企业试验室环境(温、湿度)不符合要求。本次检查共有9家企业存在这类问题,约占被抽查企业的21%。这些问题反映出了部分企业的试验室负责人综合能力的不足和试验管理工作的薄弱。

  4.施工配合比通知单中原材料用量与实际生产用量不符

  检查中发现,北京双良混凝土有限公司存在提供给施工企业的配合比中原材料用量与实际生产混凝土中使用的原材料用量不相符的问题。对该企业已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六十四条进行了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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