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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新教体艺〔2009〕19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文体局、团委,各地、州、市教育局、体育(文体)局、团委,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深入持久开展,近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为了做好我区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要与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密切配合,广泛发动,切实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和本学校开展的普及率,要把组织开展学生冬季长跑活动作为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抓手,不断把冬季长跑活动引向深入。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总结前两届冬季长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加有效的办法和措施,使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加入到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行列中来,把这项活动抓紧、做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开创阳光体育冬季长跑的新局面。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积极实践,为学生冬季长跑活动和锻炼创造条件。同时,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长跑时间,提高校园体育场地使用率,使冬季长跑活动“人人踊跃参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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