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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通用技术教育资源有机整合与充分利用。各地规划建设通用技术专用教室时,应综合利用专用教室、教学仪器、工具、设备等资源。必修模块专用教室与选修模块专用教室可以兼用。通用性的教学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和工具,可集中统一管理,共同使用,避免重复建设和配备造成资源浪费。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和改造原有的劳动技术教育、科技活动的教学资源,积极探索当地职业学校的实验、实习场所资源共用和多所学校共建技术实践活动中心等建设新路子,实现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教学设施、器材优化组合与资源共享。

  二、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安全防护工作

  (一)通用技术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专用教室涉及较多的工具、机械设备和电力等,在配备、管理和使用时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学校制定实施方案要安全可行,教室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通道设置及电气、机械设备的安装符合安全要求,防护措施科学规范。

  (二)进入学校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教学器材,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达到相应质量技术标准。教学挂图、音像制品需经相关部门审定,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学校。

  (三)各学校要建立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和器材设备的操作规范,加强安全教育,落实规章制度,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通用技术专用教室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一)通用技术专用教室是重要课程资源,对提高学生技术素养,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十分重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普通高中新课程通用技术教学指导意见(试行)》的要求,2008年秋季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均要开设通用技术课,通用技术专用教室配备工作十分紧迫。各地要积极筹措经费,督促和指导学校做好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建设工作。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要在专用教室的设计、产品选型、管理使用和教师培训方面,加强对学校的业务指导。各地教育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确保通用技术专用教室配备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有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通用技术课程要求,及时完成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建设工作。专用教室的建设应科学、合理,要有利于师生身心健康,营造浓郁的技术学习气氛,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确保学校教学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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