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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2011年春季学期自治区“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规模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2011年春季学期自治区“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规模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教传[2010]45号)


有关高等学校,中等师范学校: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2010年度实习支教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2010年秋季学期开始扩大大学生实习支教规模,从目前的区内2800人扩大至4000人、区外1100人扩大至2000人。现就做好各院校2010年秋季、2011年春季学期实习支教规模统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支援院校要深刻领会自治区实习支教工作会议精神,参考2010-2015年度实习支教地区需求规划(不必完全受对口地区需求学科、人数的限制),按照“师范专业为主、非师范专业为辅”和“学科对接、基层需要”的原则,进一步挖掘潜力,确定实习支教选派规模,力求做到两点:一是要根据本校学科、专业学生的供给能力,尽最大可能地满足受援地区的需求,为推动自治区“双语”教学改革与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要着力解决好“实习”和“顶岗支教”相衔接的问题,使每学期地区需求计划与院校选派计划紧密对接,上、下学期选派学生数量、专业门类大体相当,保持支教学校、学科、学段上下学期循环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选派专业及规模。在遵循既定选派原则的基础上,要求做到三点:一是选派本校师范类汉语言和民考汉专业学生;二是选派学科对接、基层需要且经过教学培训能适应基层教学的非师范类汉语言及民考汉专业学生;三是适量选派相关民语言专业HSK水平达8级以上且能够胜任“双语”教学的少数民族学生。格式表见附件。

  三、统计上报时间及要求。附件表格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务必于2010年3月25日前传真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子文档通过登陆新疆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传送(流程为:登录http://210.26.224.8)-用户名:shizichu、密码:(电话咨询)--办公与事务处理-个人助理-快速办理-发件箱-新建-收件人-师资管理处-点选杨再锋-确定-填写标题-浏览、上传附件-发送。

  本通知及附件文本电子版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文件公告”或新疆教育电子政务平台“师资处信箱”下载。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邮政编码:830049

  联 系 人: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606115、7606122(传真)

  附件:自治区“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规模统计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10年3月12日

  附件:
  自治区“大学生实习支教计划”规模统计表
  填表院校(盖章):          联系人:       电话:   -           2006年5月27日修订
语种类别专业名称专业类别学制归口基层支教学科本 科专 科中等师范总计备  注       (支教县市等)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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