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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通知

  二、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问题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表“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
  2、《单位推荐意见表》
  此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国内推选单位主管部门需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本单位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
  3、国外单位邀请信
  申请时若尚未获得国外邀请信复印件,可暂不提交。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4、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5、外语水平证明
  提交其中之一即可。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6、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面A4复印纸上。
  7、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另附证明申请者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如“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应附证书复印件,“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论文摘要、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3)申请奖学金项目对申请材料有其他特殊要求的,请参阅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的具体要求执行。
  三、申请材料整理及提交办法
  1、申请人需按照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申请人应提交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提交留学基金委,另一份由受理单位留存。直接提交留学基金委的项目,只需准备一份书面材料。申请材料提交后不予退还,请各单位、申请人自行留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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