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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2010年度“西部项目”子项目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通知
(新教外办〔2010〕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配合我区中小学英语教学改革工作,提升中学英语教师教学质量,自治区教育厅于2003年启动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每年选派优秀中学英语教师赴英国里丁大学研修,取得了显著效果。为了做好2010年该项目研修人员的各项选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关于项目实施地英国里丁大学阅读与语言信息中心(National Center Language and Literacy ,University of Reading )、项目选派的时间计划、在英国研修课程的时间安排、主修内容、教学内容、教学方式、选派的工作计划时间表等详见《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章》(附件1)。

  二、选派条件

  选派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2)和《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章》规定申请的条件。

  三、派出费用

  该项目所需经费包括:研修费、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往返国际旅费,总额约合约计72100元人民币/人(以录取通知为准)。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我区地方支持经费共同负担,被录取人员统一纳入我区今年选派计划。其中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承担60%的费用,剩余部分由派出单位承担。

  四、申请程序

  (一)查阅《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二)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http://apply.csc.edu.cn

  详见网上的《留学基金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

  (三)查阅《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附件3),准备书面申请材料。上报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格》由各派出单位(申请人工作单位、出资单位)负责填写,盖章后上报,不得由申报本人填写。所有上报材料请用A4纸张打印,一式四份上报(一份原件,三份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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