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0〕6号)
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1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安排,我厅将组织开展第六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64号)要求,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做好2010年度“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推荐工作。已遴选为第一、二、三、四、五批特色专业建设点的专业点不再作为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重复支持。
二、请各有关高校将2010年度“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材料报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由我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遴选,统一上报教育部。推荐材料包括《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一份,同时报送有关材料的电子文档。
三、2010年度“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遴选推荐上报截止时间2010年3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网上办事大厅/高等教育处/规范性文件栏目下载(www.xjedu.gov.cn)。
联 系 人: 方 剑
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邮 编:830049
附件:1. 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2. 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汇总表
3. 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任务书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高等学校“第六批特色专业建设点”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校
| 名额
|
1
| 新疆大学
| 5
|
2
| 新疆农业大学
| 3
|
3
| 新疆医科大学
| 3
|
4
| 新疆师范大学
| 2
|
5
| 新疆财经大学
| 2
|
6
| 新疆艺术学院
| 1
|
7
| 喀什师范学院
| 1
|
8
| 伊犁师范学院
| 1
|
9
| 昌吉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