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对申请、受理办法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项目具体要求执行(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六、评审、录取
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教育部当年确定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直接录取。
教育部当年确定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可直接录取。
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录取结果在2010年4月份公布;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和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西北南欧地区)的录取结果在2010年7月份公布。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录取结果将根据项目要求另行公布。
录取通知将根据项目要求通过各有关受理机构转发或由留学基金委直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七、派出及管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附件3: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非学生类申请人用)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类别申请者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准备申请材料。
顺序
| 材料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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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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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推荐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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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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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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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
6
| 外
语
水
平
证
明
| 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
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
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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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以内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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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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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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