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10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的通知

  附件2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为配合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我国西部地区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以下简称西部项目)。西部项目立足于选派西部急需专业及人才,以加大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力度,促进西部地区教学、科研和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本项目采取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市、自治区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具体确定各省、市、自治区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类别、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他有关事宜。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应为各省、市、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由各省区根据当年人才培养计划及实际需要确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短期研修生(即子项目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为3个月(具体详见各子项目介绍)
  具体选派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当年人才培养计划确定。
  (三)选派规模
  不超过650人,其中中学英语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研修院校为英国里丁大学)计划选派70人,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研修院校为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计划选派40-60人。各省(区)具体选派规模根据与留学基金委协议确定。
  (四)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赴英国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该项目面向高等院校及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其他部门、单位。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及各省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方式
  选拔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具体选拔计划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另行公布。申请人可向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咨询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3月20日至4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各合作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单位推荐意见表》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当地教育主管部门。
  (三)申请受理方式
  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自2010年2月20日起提供咨询。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