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主管部门(盖章)
场所地址
中心主任姓名
电话
联系邮箱
申报日期
填 表 说 明
1、《申报表》是参评校外场所的基本信息资料,请认真逐项填写,仔细核对。
2、“举办主体”填写校外场所的主办部门。(如教育部门、团委等)
3、涉及到的名称应填写全称,不要简写或缩写。
4、“校外场所申请”栏要反映活动中心的主要特色、绩效及对照标准的自评情况。自评要实事求是,语言要简洁明了。字数一般控制在2000字左右。
5、此表正本请用计算机打印,使用A4纸,内容一般用5号宋体,双面印,左侧装订。
6、表格的式样、尺寸请勿自行调整,相关栏目填写不下,可延长文字框,勿另加封面。
7、《申报表》由各地、州(市)在规定之日前一式四份寄送新疆维尔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8、联系电话:0991-7606286,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19号,邮政编码:830049。
校外场所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应反映活动中心创建以来所开展的工作,目前活动中心所具备的条件及申请要求。)
活动中心(公章)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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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场所资格审查和公示情况
一、资格审查情况
二、公示情况
地、州(市)教育局(公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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