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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四)请登陆新疆教育信息网外事处网页(网址:http:∥www.xjedu.gov.cn),查阅、下载《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办法》、《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指南》、《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联 系 人:吴晓永、李丽仙

  联系电话:0991-7606018

  传  真:0991-7606018

  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教育厅办公楼608室

  附件:1、《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2010年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2010年度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在中亚及周边国家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的发展,积极配合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的建设,以及在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孔子学院的建设,调动新疆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使今后工作更具有科学性,整合各有关学校科研、学术资源,加强对汉语国际推广有关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带动汉语国际教育、中亚研究等相关学科的建设、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坚持面向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第一线的基层学校,立足解决实际问题,为新疆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理事会、自治区教育厅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供咨询,为各学校发展汉语国际推广事业服务,鼓励广大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积极申报并高质量完成科研课题研究项目。

第二章 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制定和发布

  第三条 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两年一个课题研究周期,每年资助20-30个项目。课题指南由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拟定,并经新疆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理事会、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定期公开发布。

第三章 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第四条 各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由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办公室统一组织、集中受理。
  第五条 选题的原则和要求。
  申请人要充分了解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立项指南、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以及所选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做好资料检索及实际调查工作,力争在研究领域中有所创新。项目研究要做到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明确具体,为新疆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理事会、自治区教育厅加强和改进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供决策参考。
  第六条 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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