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新教外办〔2010〕9号)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推动在中亚及周边国家,尤其是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的汉语国际推广事业科学发展,积极配合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以及海外孔子学院(课堂)建设,经我厅研究,决定调动和整合自治区各有关学校科研、学术资源,每年立项资助20至30个“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并将研究成果结集出版,从而加强对汉语国际推广和留学生汉语教育有关工作的研究。通过科研创新,带动汉语国际教育、中亚研究等相关学科的建设、发展,逐步构建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理论支撑。
现就2010年度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课题研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必要性
设立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是自治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发展的需要。新疆地处亚欧中心,与多个国家接壤,有7个民族属于跨境民族,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有着明显的地域优势和文化优势。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是一项崭新的事业,设立中亚基地课题研究项目,有利于推动这一崭新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有利于在周边国家更好的弘扬和宣传中国文化,推广和普及汉语教学;有利于调动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使今后工作更具有科学性。
二、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
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在新疆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理事会、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组织实施。课题研究项目的管理由自治区教育厅外事处(中亚基地办公室)负责。
中亚基地办公室组建“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评审专家组”,对课题研究项目指南制定、项目立项、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进行统一审核、评定。
中亚基地课题研究项目每年申报一次,两年一个课题研究周期,每年资助20-30个项目。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30000元,下限为10000元。
三、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经费来源
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从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中亚基地建设经费和自治区汉推配套经费中支出,平均每年度为3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充分认识设立汉语国际推广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的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公平选拔,公正评选,公开推荐,切实保证报送项目质量。
(二)项目的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外事部门、科研规划部门统一把关申报。申报条件、评审办法等详见《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实施方法》。
(三)申报学校须客观、认真填写《中亚基地科研课题研究项目申请书》,并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中亚基地办公室。《申报书》须以word形式报送电子文件一份,纸质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式五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