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河南省省直代理记账机构报送备案材料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度河南省省直代理记账机构报送备案材料的通知
(豫财会[2010]30号)


省直各代理记账机构:

  按照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我省代理记账机构报备工作已经开始,请省直各代理记账机构于4月30日之前,及时、准确、真实地向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1、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附表);2、营业执照、办公用房产权或使用证明;3、专职及兼职从业人员身份证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4、年度代理记账业务开展情况的简要总结。

  对于逾期没有报备材料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机关将以各种形式予以公示。

  附件: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河南省财政厅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
  年度

机构名称

 

组织形式

 

成立日期

 

批准文号

 

代理记账许可证编号

 

注册资本(出资总额)

 

机构负责人姓名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姓名

 

股东(合伙人)总数

 

专职从业人员数量

 

本年度业务总收入

 

其中:代理记账业务收入

 

姓名

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编号

是否专职人员

(专职/兼职)

人事档案存放单位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