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豫财企〔2011〕41号)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财政局、商务局:
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69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及时按照财政部商务部文件要求,通知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程序,各负其责,做好企业申报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的各项审核工作。
二、各地申报的2010年7月1日到2011年6月30日的资金申请材料(电子和纸质),于2011年7月15日前报送到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邮箱:hnswfmc@163.com)。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