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认真审阅,对确实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请于交办之日起一周内,向市政府督查室说明情况,提出转办意见,并将原件退回,不得压件不退或自行转交其他单位办理。
(二)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会办单位协商办理,会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在接到建议、提案两个月内将会办意见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形成统一、完整的
答复。
(三)办理结果的类别要在答复件的右上角准确标明。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被采纳的用“A”标明;所提问题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的,或所提问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C”标明。
(四)为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完成后,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认真复查。对已答复可以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按期落实;对已列入计划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正在解决;对没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检查是否创造条件主动解决,对答复的问题如有新进展,须向建议人、提案人做二次答复。同时要认真总结,承办建议提案在10件以上(含10件)的单位,在办理完成的一个月内要将工作亮点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督查室。
(五)答复要严格按照所附规定格式,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印发。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市人大代表建议将书面答复和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督查室,不直接答复代表、委员;市政协提案答复由各承办单位以纸质文件寄送所有提案人,并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同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2份)、市政协提案委(5份)。代表、委员对答复不满意的,市政府办公厅将退回原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限时1个月内办结。
联系方式:
银川市政府督查室 0951-6888229
行政中心1号楼1542房间
邮箱:yiyang@yinchuan.gov.cn
附件:1.市人大议案办理单位
2.各单位承办的建议、提案编号
3.答复办文格式
4.征询意见表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市人大议案办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