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银政办领字〔201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促进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5号)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部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撤销银川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银川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银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主 任:缑转会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