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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及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及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银政办发〔201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2010年第八次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即日起启用“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 中国(银川)国际穆斯林企业家峰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直径均为4.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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