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令
(第78号)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口市投资和捐赠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0年11月17日十四届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徐唐先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如下2件政府规章:
一、《
海口市投资和捐赠办理入户暂行办法》(1996 年9月2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令第13 号发布 根据1998年12 月8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 根据2004年3月18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7年12月24日《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海口市投资和购房办理入户暂行办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