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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人选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人选情况调查表的通知
(新教高函[2010]14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中科协牵头、联合中组部等11部委研究制定了《老科学家学术成长资料采集工程实施方案》。为确定采集工程一期工程的工作对象,“采集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国范围内的老科学家基本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高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我区高校专家储备情况,现决定对我区各高校所有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自治区优秀专家、国家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新世纪优秀人才,以及中组部千人计划入选者的情况同时进行统计。

  本通知及统计表格电子版可在新疆教育信息网(www.xjedu.gov.cn)下载,请各高校于4月28日前将审核盖章统计汇总表及各明细表电子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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