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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为在疆实习支教学生颁发实习支教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内页

  说明:页面规格:长25.1*宽17.1cm,吸墨良好;内页字体分别为:标题烫金、华文行楷加黑25cm,内文华文行楷加黑6.5cm,考核定等分合格、优秀两个等次;落款楷体_GB2312小二、加黑;颁发时间大写、统一为每年九月一日(春季学期)或三月一日(秋季学期);证书编号、身份证号:楷体_GB2312四号,编号要求打印。
  二、“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支教证书”编号办法
  “大中专院校学生实习支教证书”编号为14位,即:
  ××××× ×××× × × ×××
  前五位为院校代码,第六位至第九位为年份代码,第十位为学期代码,第十一位为学历层次代码,第十二位至第十四位为实习支教学生流水顺序代码。
  具体指定为:

  一、 第一位至第五位:院校代码见下表:

序号

院校名称

院校代码

序号

院校名称

院校代码

1

新疆大学

10755

12

新疆艺术学院

10768

2

石河子大学

10759

13

新疆幼儿师范学校

用后5位22052

3

新疆农业大学

10758

14

巴州师范学校

用后5位12056

4

新疆师范大学

10762

15

伊犁师范学校

用后5位22059

5

喀什师范学院

10763

16

陕西师范大学

10718

6

伊犁师范学院

10764

17

西南大学

10635

7

昌吉学院

10997

18

西北师范大学

10736

8

新疆教育学院

51592

19

天水师范学院

10739

9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10765

20

河西学院

10740

10

新疆职业大学

51068

21

盐城师范学院

10324

11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11565

22

山东理工大学

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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