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要求
(一)各支援院校2009年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分学期)正式评优报告要求于5月10日前报送。各支援院校、受援地区(州、市)2010年春季学期先进个人评优报告、推荐材料(附件2)要求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上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张打印,字迹要工整,装订要规范,印章要清晰。
(二)实习支教各支援院校、各受援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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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邮政编码:830049
联 系 人: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606115、760612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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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
参评类别: (20 年度)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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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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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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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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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
1寸
免冠
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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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教时间
| 年 月至 年 月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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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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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务、职称或
专业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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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先进事迹: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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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援院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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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教育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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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州、市)教育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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