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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及2010年春季学期实习支教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支援院校2009年度“优秀实习支教学生”(分学期)正式评优报告要求于5月10日前报送。各支援院校、受援地区(州、市)2010年春季学期先进个人评优报告、推荐材料(附件2)要求于9月10日前统一报送。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各单位上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一律用A4纸张打印,字迹要工整,装订要规范,印章要清晰。

  (二)实习支教各支援院校、各受援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并责成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评选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联系。

  本通知及附件文本电子版可从新疆教育信息网(http://www.xjedu.gov.cn)“文件公告”下载。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胜利路219号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

  邮政编码:830049

  联 系 人:杨再锋

  联系电话:0991-7606115、7606122(传真)

  电子邮箱:cjyzf1573@sina.com(区外用户)

  区内用户电子文档通过登陆新疆教育电子政务平台传送(流程为:登录http://210.26.224.8)-用户名:shizichu、密码:(电话咨询)--办公与事务处理-个人助理-快速办理-发件箱-新建-收件人-师资管理处-点选杨再锋-确定-填写标题-浏览、上传附件-发送)。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习支教先进个人推荐表
  参评类别:                      (20  年度)

姓 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族别

 

近期

1寸

免冠

照片

支教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学历

 

政治面貌

 

职务、职称或

专业班级

 

个人先进事迹: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支援院校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教育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地(州、市)教育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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