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关于举办2010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
(新教职成〔2010〕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农业局,兵团各师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10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10]2号)精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将于2010年6月24日至27日在天津举办。按照自治区《关于举办2010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的通知》(新职领办字[2010]4号)精神和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10年5月15日至23日举办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适应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要,培养学生技术创新意识及能力;突出职业道德、个人技术应用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充分展示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丰硕成果,集中展现自治区职业院校师生的风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的产教结合,推动职业院校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更好地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大赛成立2010年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新疆区预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执行委员会。
大赛主办单位为自治区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统筹城乡就业和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办单位为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农业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协办单位为喀什地区教育局、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化工学校、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学校、乌鲁木齐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昌吉卫生学校、新疆银兔学校等。
三、比赛分组及项目
(一)比赛分组:中职教师组、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
(二)比赛项目:中职教师组包括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电子、中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技能、钳工技能、酒店服务与管理6个专业类别17个比赛项目。
中职学生组:计算机技术、数控技术、电工电子、中餐烹饪、汽车运用与维修、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建筑工程技术、物流技能、美容美发、农业技能、护理技能、酒店服务与管理、焊接技术、民间传统工艺(其中护理、酒店服务与管理、焊接技术、民间传统工艺项目不参加全国大赛)13个专业类别的47个比赛项目。
高职学生组:建筑楼宇、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现代物流、农业技能、旅游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沙盘模拟(沙盘模拟参加工商管理类“教指委”组织的全国大赛),共7类专业领域14个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及组队要求详见附件1。
四、比赛组织
(一)参赛选手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学生;中职教师组参赛教师必须是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专任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