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做好《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年鉴》(2010卷)撰稿工作的通知
(新教职成办〔2010〕1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区属职业院校,自治区有关厅局教育(培训)处:
2005年起,在各地、各行业部门和各职业院校的支持下,《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年鉴》(2005---2009卷)新疆部分的撰稿任务得以顺利完成,全面反映和宣传了我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变化和成就。为继续准确、系统地记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领域改革与发展的新历程,教育部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年鉴〉(2010卷)撰稿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0]4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新疆部分的撰稿工作安排如下:
一、为加强此项工作领导,保证报送质量,我厅将建立由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特约审稿人的工作制度,负责全区稿件的统审工作,各地区、行业部门和学校也应按要求建立相对稳定的特约撰稿人和特约审稿人制度,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稿件的统审工作。
二、为便于统一部署、明确责任、逐级落实,各地区、行业撰稿的组织、汇总工作分别由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厅局教育(培训)处负责。
三、各地区、行业、各学校要根据教职成司函[2010]44号文件规定的总体要求、撰稿重点、撰稿要求、字数及照片技术规格,组织做好撰写、审查、报送等环节工作,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数据全面、实事求是。
四、各地区、行业、各学校报送的稿件,需由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并确定一名联系人和电话。各基层部门和单位按隶属程序报送,不得单独或越级报送。
五、各地区、行业、各学校汇总上报的文字稿件和电子版,必须是WORD2003格式,A4版型,并于7月2日前报送自治区职业教育学会秘书处(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秦艳洁,电话:0994---2350731,邮编:831100,E-mail: xjzjxhqyj@sina.com。
有关问题可咨询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电话:7606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