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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组织“2010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新疆赛区)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组织“2010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新疆赛区)的通知
(新教高函[2010]14号)


各高等学校:

  为了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运用数学方法和计算机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函[2001]30号文件《关于委托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组织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及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的有关报名要求,我区继续开展“2010年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新疆赛区的竞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竞赛时间为9月10日(周五)8时至9月13日(周一)8时,以上均为北京时间。

  二、参赛者以3名大学生组成一队,通过学校教务部门向赛区组委会报名,再由赛区组委会向全国组委会报名。新疆赛区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新疆大学数学学院。各参赛学校必须在6月21日以前将本校参赛队数和报名费交至赛区组委会办公室。

  三、竞赛分为本科组和专科组进行。本科学生参加本科组竞赛,不能参加专科组竞赛;专科(含高职高专)学生可参加专科组竞赛,也可二者选一参加本科组竞赛。无论参加何组别竞赛,均必须在报名时确定,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名组别。同一参赛队的学生必须来自同一所学校(同一法人单位)。同一法人单位必须以相同的学校名称报名参赛,不能以院系、校区名称参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者除外)。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交纸质报名登记表(加盖参赛学校教务处公章)及WORD电子文档各一份(格式见附件)。

  2.报名登记表“指导教师”一栏不鼓励以个人名义填报,提倡以“数学建模组”团体名义填报。新疆赛区对具有突出贡献的指导教师予以单独表彰。

  3.每所院校参赛队数的上限(或无限制)全国不作统一规定,由各赛区组委会掌握;全国组委会将根据报名结果确定获全国奖的数量(获奖比例不超过上一年的比例),以及各赛区报送全国评阅论文的比例(不超过上一年的比例)。

  4.赛题将于竞赛开始时在至少3个网站上公布,不邮寄书面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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