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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2010学年度“澳门理工-贝尔英语中心”在职英语教师暑假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7月8日-9日报到,7月12日开课

  地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时间:7月8日-9日报到,7月12日开课

  (三)要求

  各培训点负责通知学员入学时携带1张2寸免冠照片以及《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以便在结业时办理教师继续教育课时登记手续。中学英语教师由所在学校统一到所属教育局师资处(科)复核认定。请各学校严格保证参加培训的教师28天的培训时间,并严格要求教师遵守培训纪律和考勤制度。

  五、组织管理

  (一)本次培训由自治区教育厅牵头,新疆师范大学和伊犁师范学院承办。各承办单位要全面落实培训教学、学员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培训方案的顺利实施。

  (二)各培训院校应会同澳门理工学院-贝尔英语中心制定教学方案及计划,做好教师、教学计划审核等各项工作。

  (三)凡完成本次培训课程计划,并考核合格者,由理工-贝尔英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本次培训纳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进行管理。高中教师、初中教师分别按照160课时进行继续教育集中培训课时登记。凡培训不合格者,将不予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四)经费要求

  本项目是澳门理工学院对新疆英语教师培训的义务援助项目,免培训费。仅向每个学员收取管理费,该项费用全部用于来疆外籍教师的食、宿、水电、互联网通讯、参观考察等日常开支。新疆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澳门-新疆英语中心向学员收取1000元管理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培训点按照当地标准收取管理费。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 外事处

  联 系 人:赵淑丽

  联系电话:0991-2850014

  传  真:0991-2870500

  (二)新疆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澳门-新疆英语中心

  联 系 人:徐大千

  联系电话:0991-4333162;18609008345

  传  真:0991-4333162

  电子邮件:ken1603@sina.com

  报名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 澳门-新疆英语中心

  (三)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联 系 人:康海江

  联系电话:0992-3288218;13999725112

  传  真:0992-3288218

  电子邮件:khj3286112@163.com

  报名地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附件:1. 各培训点学员计划分配表

     2. 2007年至2012年澳门理工学院理工-贝尔英语中心新疆培训计划

     3. 2009年暑期英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指导方案

     4. 外国专家简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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