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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新教高办[2010]13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200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正式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生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以下简称‘质量工程’)”。自治区对高校“质量工程”建设高度重视,在参评国家“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的同时,也先后启动了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并设立财政专项给予有力的支持。

  2010年是国家“十一五”期间实施“质量工程”的最后一年。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为全面了解国家级和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实施进展,深入总结“质量工程”建设成效,高度提炼“质量工程”在论证、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决定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获得国家级项目的高校应全面系统总结实施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大学(学院)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配套文件、经费投入、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二、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分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获得国家级项目的高校应分别对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和教学名师奖、大学生竞赛活动等九个分项目单独进行总结,分别形成《***大学(学院)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九个分项目总结报告。分项目总结报告应包括各分项目的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建设计划、配套文件、经费投入、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每个分项目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介绍。

  三、关于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获得自治区级项目的高校应全面系统总结实施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大学(学院)自治区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自治区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建设计划、配套文件、经费投入、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内容。

  四、关于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各高校应认真总结实施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形成《***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各高校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包括专项名称、总体规划、配套文件、高校经费投入、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三部分内容。同时,填写《***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和《***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关于对“十二五”期间“质量工程”建设的建议报告。各有关高校应对“十二五”期间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设提出有关建议。建议应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管理方式等,形成《***大学(学院)关于对“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级“质量工程”的建议报告》。

  六、为全面掌握我区高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填报我厅设计的《“质量工程”自治区级获奖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和《“质量工程”国家级获奖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和附件4)。

  七、问卷调查工作。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我区由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喀什师范学院、伊犁师范学院、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10所高校负责有关教学管理干部(学校领导、教务处负责人、实验室负责人、院系本科教学负责人、教学秘书各抽取1人)、教师(以参与“质量工程”项目教师和院系主要负责人为主)及学生代表的问卷调查工作,教学管理干部每校随机抽取5人、教师10人、学生20人(问卷调查表见附件)。

  请各高等学校于2010年5月19日前,将以上有关材料纸质版报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高教处邮箱:ddt_cdzz@sina.com,同时请负责开展问卷调查的高校将相关问卷调查表纸质版报送我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方剑,联系电话:0991-7606226。

  附件:1、《***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2、《***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配套文件汇总表》

     3、《“质量工程”自治区级获奖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4、《“质量工程”国家级获奖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5、《调查问卷(高校教学管理干部卷)》

     6、《调查问卷(高校教师卷)》

     7、《调查问卷(高校学生卷)》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大学(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学校名称项目名称①

项目名称

启动时间②

省级财政学校经费

总投入总额

(万元)

分项目

建设内容③

分项目

建设数量

省级财政学校经费

分项目投入

总额(万元)

1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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