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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关于报送教育对口支援规划方案及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关于报送教育对口支援规划方案及项目计划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有关地、州、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对口支援新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请各有关地、州、市根据《关于做好教育对口支援规划工作的通知》新教传(2010)69号文件要求,以县市为单位(含地直、州直)编制好教育受援规划方案和项目计划表。现将编制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紧密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支援省市对教育事业的帮助和支持。根据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早谋划、充分准备的原则,以县市为单位(含地直、州直)编制好教育受援规划方案和项目计划表。

  二、请各县市围绕“双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两大重点任务,推进“双语”学校、中职学校建设,开拓“双语”、双师型教师培训与支教工作等,以提升本地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和能力。

  三、为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地参照哈密地直及县市编制的“接受援助的教育专项规划和项目计划表”,以县为单位编制出本地的教育受援规划和项目计划。部分已报出规划的县市,请参照哈密地区规划方案及项目计划表修改调整后重新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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