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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自治区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四)艺术教育专家进学校讲座安排:2009年9月至12月,组织邀请全国和自治区级艺术教育专家赴有关大中学校举办艺术教育专题讲座,计划组织安排12场左右。

  (五)优秀美术作品进学校巡展安排:2009年9月开始,组织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昌吉学院、新疆教育学院等师生的优秀美术类作品赴有关学校举办展览,计划组织安排5场左右。(新疆艺术学院负责50件作品、新疆师范大学负责30件作品、昌吉学院负责20件作品、新疆教育学院负责20件作品,具体由新疆艺术学院承办。)

  七、参与单位

  阿克苏地区教育局、新疆大学、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艺术学院、新疆艺术剧院、新疆教育学院、新疆职业大学、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学院、新疆化工学校、新疆实验中学、乌鲁木齐市第八中学。

  八、活动组织工作

  自治区教育厅、文化厅成立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总体安排和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厅体卫艺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协调工作;自治区各有关学校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事宜和协调管理工作。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有关单位和学校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高雅艺术进校园工作,要明确责任人,切实配合做好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有关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广泛参与。各有关学校要坚持育人宗旨,广泛组织各族大中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让更多的学生成为活动的受益者,努力推动学校普及高雅艺术工作的开展。

  (三)认真组织。各有关学校要严格落实活动计划,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认真配合做好有关演出、展览、讲座以及学生观众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四)扩大宣传。各有关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利用学校校园广播、网络、简讯等宣传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同时,要充分利用展板、黑板报、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面,积极营造高雅艺术进校园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宋明广

  联系电话:0991-7606090

  附件:201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推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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