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关于向教育部申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紧急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
教育部关于组织申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教改函[2010]1号)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本地教育发展需求和研究条件,并结合教育部提出的“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重点”(见附件),向教育部提出申报自治区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项目方案。
由于时间紧急,请各单位紧急安排主要领导和教育研究人员,有重点地选择1-2个改革试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和精心设计,以确保申报方案的质量。各单位所报方案必须包括改革事项、目标、措施、保障条件、试点周期和政策支持等内容,并于6月8日前报自治区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由发展规划处将方案汇总综合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后转报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