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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七届“大光华杯”中学生篮球比赛的通知

  (二)各参赛单位在寄交报名表的同时,并寄送解说词一份(150-200字左右),领队、教练员、运动员两寸照片两张(寄往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以便制作参赛证。
  (三)报到时需交学生证、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是第二代证)。无第二代身份证的运动员不得参加本届比赛。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录取名次及奖励。
  体育道德风尚奖根据报名队数决定奖励单位。
  十一、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的选派:
  比赛监督、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解决,于7月13日到赛区报到。
  十二、经费与食宿
  (一)根据教育部学生体育竞赛的有关规定,各参赛单位报到时每队需交纳体育竞赛服务费800元,运动队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60元(含澡票和饮用水),费用自理。
  (二)所有参赛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人生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路途和比赛期间),未办理者,一切后果自负。
  十三、报到时间:2010年7月13日
  十四、其它
  (一)定于2010年7月14日上午10:30整(京时)在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长联席会议,请各代表队准时参加。
  (二)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三)本规程解释权属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处:
  联 系 人:石承文
  联系电话:(0991)7606089(办)
  昌吉州教育局:
  联 系 人:马 杰 0994-2334025(办) 13009606668
  新疆大光华国际学校:
  联 系 人:段兆平 (0991)3972538(办) 18999868007
  (0991)3972568(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昌路2456号
  邮编:830023
  邮箱:dzpcy@sina.com  408754382@QQ.com

  附件2
自治区第七届“大光华杯”中学生篮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章)____________  领队_________  教练员_________

姓名

号码

年龄

位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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