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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卫生厅等关于印发《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教体艺〔2010〕1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民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地、州、市教育局、体育局、卫生局、民委、科技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教体艺〔2009〕1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2. 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生调查问卷

     3. 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学校调查问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201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身健身条例》、《国民体质监测工作规定》,国家从2000年开始建立国民体质监测系统,每五年对3-69岁的中国公民进行一次体质监测,2010年将实施第三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调研工作是国民体质监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具体要求。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
  认真完成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中分配给我区的任务。
  二、调查对象
  为客观掌握、上报我区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变化情况,本次调查在乌鲁木齐、阿克苏、伊犁、喀什、阿勒泰、克州的中小学和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进行,调查对象为汉族、维吾尔族7-22岁学生和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7-18岁学生。
  三、调研点校的确定与样本的构成
  (一)调研点校的确定
  汉族学生:中、小学7-18岁调研点校确定在乌鲁木齐、阿克苏、伊犁,延用2005年调研点校;19-22岁大学生调研点校确定在石河子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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