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二届“仟叶杯”中小学生跳绳比赛的通知
(新教体艺办〔2010〕1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各地、州、市教育局: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18号)精神,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鼓励学生走向操场、走进大自然、走到阳光下,形成中小学生体育锻炼的热潮,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中小学生继续开展跳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0年6月(具体时间由各地、州、市确定)
二、参赛对象
竞赛分两个阶段举行:小学组、中学组。学生自愿报名参加。
三、竞赛内容
一分钟速跳
四、评奖办法
小学组:
一等奖:150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130次以上/1分钟
及 格:125次以上/1分钟
中学组:
一等奖:165次以上/1分钟
二等奖:145次以上/1分钟
及 格:140次以上/1分钟
(一)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授予自治区级学科竞赛证书。
(二)获得及格标准的学生颁发及格证书。
(三)获得一、二等奖的学生,其辅导教师授予自治区级学科竞赛优秀辅导员证书。
(四)本次竞赛活动将评选出若干个自治区级优秀组织奖。
五、组织分工
(一)竞赛活动由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统一组织安排,负责审查各地上报的获奖名单及成绩(尤其是获一等奖的成绩名单),颁发获奖学生及优秀辅导员证书,组织评选优秀组织奖,并在新疆教育教学研究网公示本次竞赛获奖结果。
(二)请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将获奖学生的等级名单、成绩及优秀辅导员名单,寄送至新疆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各地寄发时间截止到6月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