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华源油脂有限公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青发改外资[2011]4号)
海东地区发展改革委: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外国政府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第四批计划的通知》(发改外资〔2010〕2943号),你委上报的青海华源油脂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双低”菜籽高级食用油精深加工生产线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引进生产设备项目同意变更贷款国别,批准利用北欧投资银行贷款500万欧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委依据《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8号令)有关规定,抓紧督促项目单位做好落实项目担保、采购代理招标、转贷银行、配套资金筹措和对外商务咨询等各项前期工作,并着手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论证后报我委审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完成后,由项目单位编制利用外国政府贷款资金申请报告,经我委批复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复核。我委对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连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复核确认书将作为办理转贷生效、外债登记、采购招标和免税手续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