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青发改人事[2011]11号)
机关各处室:
依据《
公务员法》和《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委2010年度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务员考核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经研究成立省发展改革委公务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文虎
成 员:吴海昆 沈传立 王景雄 郭宏民 郗海明
李晓南 平志强 高海青 刘成海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委人事处,高海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委人事处负责。
二、考核办法与考核程序
2010年委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依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进行。具体程序为:
(一)撰写个人总结:个人首先进行年度总结,并认真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进行述职、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
1、述职由各处室自行组织,并邀请主管主任或委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
2、民主推荐以处室为单位推荐优秀公务员人选;
3、民主测评一律在委机关公务员大会上进行。分别对正处级、副处级公务员(含非领导职务)和一般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
(三)服务对象评价:在服务对象中以问卷调查的方式,随机抽样评价。
(四)领导评议:
1、主任对副主任及其他厅级干部进行考核;
2、各副主任对分管处室的处长、副处长进行考核;
3、各处室处长对本处室的调研员、副调研员和一般公务员进行考核。
考核人重点围绕被考核人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表现及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别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五)等次确定: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主考人意见、本人现实表现以及年度创先争优活动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研究确定最终等次。